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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江西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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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布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西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2014年5月1日起,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建立統一完整的企業和產品許可信息數據庫,并將出現六種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失信生產經營者納入“黑名單”。
省局規定,食品藥品信用信息平臺由省局統一建設,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級管理。信息公開的原則是“誰發證、誰公開”、“誰處罰、誰公開”、“誰許可、誰公開”,信息公開的內容是企業和產品的基本許可信息,日常信息維護由各單位自行負責,省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制定全省統一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及辦法。
省局要求,“黑名單”制度要從嚴實施。列入“黑名單”的依據是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法律制裁,列入“黑名單”的處罰須經過本局行政處罰案審委員會批準,“黑名單”公布的期限,應當與其被采取行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省局規定,對于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將實施監管。(法監處供稿)